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我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站点:
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有关要求,市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下半年我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东莞市社会工作信息管 理系统”备案的社会工作者。
二、 申请学时认定
我市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形式有线下培训学时认定和在线培训学时登记两种。
(一)线下培训学时认定
1、学时认定范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具有下列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已备案社会工作者可申请学时认定:
a.市社协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型培训班、专业 论坛、研讨会、学术报告等;
b.经市社协认可,社会服务机构组织实施的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各类型培训;
c. 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和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d. 参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研究,公开发表研究成果;
e. 市社协认可的其它形式。
2、提交材料时间
申请者需在2023年1月4日(星期三)12:00中午下班前报送2022年下半年《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请表》(附件)及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纸质版到正阳总部人力资源部张莉处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资料汇总;
总部要在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之前报送至市社协进行认定,继续教育时数与本人考核或职称挂钩,请各位同工认真对待,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力资源部,逾期提交资料的后果自负,望大家重视。
3、学时记录方式
由市社协根据社会工作者提交的《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请表》及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在“东莞市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学时录入。
(二)在线培训学时登记
1、在线培训参与方式
登 录 “ 中 国 社 会 工 作 网 ” ( 网 址 : https://shgz.mca.gov.cn/SWMS/LEAP/swmss/index.html#/index ) 或 “ 东 莞 市 社 会 工 作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 网 址 : http://ecomm.dg.gov.cn/sg/index/#/login )进行在线视频学习。
2、学时记录方式
学时由“中国社会工作网”或“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和录入,无需社会工作者提交学时认定申请资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不同形式的学时认定,只填写一份《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个人申请表》即可;
2、请将相应的证明材料用A4纸张复印或打印,并按照顺序进行装订;
3、证明材料不得提供网址链接、照片以及图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培训通知和签到表、培训证书、加盖培训组织方公章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等);
4、参加社工机构培训的社会工作者需自行提交培训通知和签到表并加盖公章,装订后将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
5、在“中国社会工作网”或“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上观看继续教育视频后会自动转为时数,均不用提供纸质版再次申请。
附件: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我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