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站点、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实际,现将机构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4日至6日(周四至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周日)补班。
放假期间,请大家妥善安排好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如需外出,请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